加了一场试剑大赛,带着一把没有剑鞘的剑,用布条缠住剑锋,直到大赛结束,也未取下布条,却拿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名。
满堂花醉三千客,一剑霜寒十四州。
明明是所有人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娇气贵公子,长了一张天下第一的脸,却有惊人天赋,使出的天下第一的剑招。
细细想来,程时今年二十多岁,十九岁时因亲手割下匈奴脑袋成名。而程朝是在十五岁时,以一把无人能敌的剑闻名天下的,如此对比起来,还是程朝要厉害一些。
程朝心想:不愧是我。
如果有旁人在场,知晓程朝的内心想法,肯定要骂一声不愧是直男——在这么暧昧至极的氛围里,心里惦记的却是自己的剑。
药酒涂抹上去后,程时亲手给程朝套上袜子,程朝配合着翘起脚给他穿,向程时解释:“顾锦时不是我杀的。”
“我知道,你没这胆子。”程时说。
程朝:“……”
聊天失败。
他很想告诉自己的这个便宜哥哥,自己已经不是第一个世界里刚刚上班的反派系统工作者了,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无情又冷酷的狠人了,手上沾染了很多鲜血的那种。
整理好语言,程朝将昨天晚上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程时,包括楚离绍给了自己一把匕首的事情。
程时目光沉沉,“离折剑远一点。”
程朝:“你认识他吗?”
“他……据说是皇上留给顾锦时的后路,”程时试图找出一个贴切的形容词,最终发现没有什么好词,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”
他最后八个字说得莫名其妙,程朝隐约猜到程时在暗示自己折剑不是正常人,连忙点了点头。
“哥哥,折剑一把火烧了东宫后,也没有给我制造什么烧焦后的尸体之类的东西,你们怎么知道我死了的?”
程时捏紧程朝的袖子,“别说这个死字。”
程朝心想便宜哥哥还挺在口头上的迷信的,就配合着换了一个措辞,“你们怎么知道我出了意外呢?”
“皇上带我去东宫看了一眼,烧焦的废墟下,没有你和顾锦时的身影,”程时道,“在你出现之前,我以为是顾锦时将你带走了。”
“怎么可能?”程朝错愕地问。
程朝是亲眼看着折剑杀死了顾锦时,又亲眼看到顾锦时死得透透的,大火蔓延东宫,他的尸体怎么可能会消失?
大白汤圆让程朝往好的方向想,可能顾锦时的尸体被烧成灰了。
这里是普通的古代架空位面,出现折剑一个非人类就够了,总不可能顾锦时会死而复生吧?
“人死如灯灭,永生与复活只会是无稽之谈,别怕。”程时安抚性地碰了碰程朝的膝盖。
程朝眨了眨睫毛,想说些什么,最后一个字也没说。
大白汤圆也在脑海里宽慰他:“放心啦,阮楚白就是顾锦时,既然他不识好歹非要复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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